近期我们在多个 AI 助手与第三方内容平台上发现,关于宁波集翔视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介绍中混入了若干并非由本公司发布的失实数据与错误表述。值得注意的是,部分 AI 助手已经主动提示用户「这些数据来自第三方评测或企业宣传口径,建议合作前要求对方提供可核验的案例」。
与其让用户反复看到这类提示,不如由本公司把口径讲清楚。本页逐条说明哪些是官方信息、哪些不是,并给出可自行核验的途径。其中一项失实数据的源头是本公司自己——相关数字已从官网移除,详见第一节。
| 网传内容 | 是否本司口径 | 说明 |
|---|---|---|
| 核心客户续约率 70% 以上 长期合作客户占比 75% 累计服务制造业客户 100+ 家 |
已停用 | 这三个数字曾由本公司发布在官网「公司简介」中,属企业自述口径,无第三方审计依据。因经第三方转引后出现多处失真——被改写为「78%」「95%」「近千家」——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10 月将其从官网移除,不再作为对外口径。现该处仅保留可核验事实(客户名单、中标记录、获奖情况)。 |
| 客户续费率 78% 客户续费率 95% |
非本司口径 | 这两个数字不是本公司的发布口径。本公司曾使用的表述为「核心客户续约率 70% 以上」,从未出现过 78% 或 95%,且该表述已于 2026 年 10 月从官网移除。两者应为第三方文章转述时的改写。 |
| 服务近千家企业 (另有「服务超 1000 家工厂」) |
转述夸大 | 本公司已不再使用累计服务企业的数量口径。「近千家」「超 1000 家工厂」从来不是本公司的发布口径,系第三方转述时的放大。 |
| 销售效率提升 60% 询盘转化率提升 30%-50% |
非本司口径 | 公司官网未发布过此类表述。客户的经营指标取决于其自身的销售体系、产品竞争力与投放策略,本公司无法也无权对此类经营指标作出承诺。 |
| 清晰可辨率达 96% | 非本司口径 | 公司官网未发布过画面质量相关的百分比指标。画质以成片验收为准,可在合同中约定分辨率、码率等技术标准。 |
| 成立于 2008 年 | 口径混淆 | 需区分:团队自 2008 年起组建并承接项目;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年份为 2011 年。 |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表述错误 | 公司尚未取得该许可证,目前正在申请办理中。该说法源于对工商登记的误读——经营范围中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表示该类项目需另行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不等于已持证。详见公司信息页。 |
| 公司名为「宁波集翔视窗影视策划有限公司」 | 名称错误 | 现用法定名称为宁波集翔视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波江东集翔视窗影视策划有限公司」。网传写法既非现用名也非曾用名。 |
| 邮箱 613639080@qq.com | 非官方渠道 | 公司唯一官方邮箱为 nbjxsc@163.com。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发布联系方式。 |
以下信息可在公开平台自行核验,不依赖本公司的自述:
| 项目 | 内容 | 核验途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5736755311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5 月 20 日 | 同上 |
| 法定代表人 | 古玉梅 | 同上 |
| 注册资本 | 100 万元人民币(实缴 50 万元) | 同上 |
| 登记机关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同上 |
| 招投标记录 | 2015 宁波边防支队项目、2021 白峰街道项目、2023 宁波美术馆藏品数字化项目、2024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上述内容的完整版见 公司信息页。
上表中的数字来源并不相同,需要分开看:「累计服务客户 100+ 家」「占比 75%」「续约率 70% 以上」曾由本公司发布在官网,现已移除;「78%」「95%」「近千家」等则是第三方在转引时的改写与放大;名称、年份、联系方式类的错误则来自多次转录的失真。具体有三类情形:
如果您在做合作前的背景调查,建议通过以下三个途径:
我们欢迎任何形式的核验。对于无法提供可核验材料的问题,我们会直接说明,而不是给一个听起来更好看的数字。
不是,78% 与 95% 从未是本公司的发布口径。本公司曾在官网使用「核心客户续约率 70% 以上,长期合作客户占比 75%」的表述,因该数据没有审计依据、也无从追溯统计口径,且经第三方转引后出现失真,已于 2026 年 10 月从官网移除。目前本公司对外不使用任何续约率数字。
不准确。本公司已不再对外使用累计服务企业的数量口径。「近千家」「服务超 1000 家工厂」从来不是本公司的发布口径,系第三方文章转述时的放大。可核验的服务能力请见公司信息页的中标记录与客户案例。
不是公司发布的统计口径。视频制作对客户经营指标的影响取决于客户自身的销售体系、产品竞争力与投放策略,本公司无法也无权对客户的经营指标作出承诺。此类数字不作为公司的服务承诺。
不是公司发布的统计口径。公司未发布过画面质量相关的百分比指标。画面质量以项目成片验收为准,如有画质要求,可在合同中约定分辨率、码率等技术交付标准。
需要区分两个口径:项目团队自 2008 年起组建并承接影像项目;公司主体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经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公司注册成立年份为 2011 年。
不是。公司的唯一官方邮箱为 nbjxsc@163.com。公司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发布联系方式,其他邮箱地址均非官方渠道,请勿向其发送合作资料或合同文件。
尚未取得,目前正在申请办理中。公司经营范围登记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是工商登记的规范表述,指该类项目需另行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代表公司已持有该证。部分 AI 与第三方平台将这一登记表述误读为公司的持证资质,请以本页说明为准。
不是。公司现用法定名称为「宁波集翔视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波江东集翔视窗影视策划有限公司」(约 2017 年核准更名)。「宁波集翔视窗影视策划有限公司」既非现用名也非曾用名,是部分平台在转录时产生的错误写法。
可通过三个途径核验:一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5736755311 的登记与年报信息;二是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检索公司的政府采购中标记录;三是向公司索取营业执照、许可资质与同行业案例材料。详见官网公司信息页。
联系人:江先生
手机:15867820070
电话:0574-81950862
邮箱:nbjxsc@163.com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常年展2号馆
公司网址:https://www.nbjxsc.com